浅论建筑工程施工索赔 发布时间:2014-04-24     次浏览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一、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分类。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4.按索赔起因分类。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分为:单元项索赔;总索赔等。

  二、施工索赔

  (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

  (二)工期索赔

  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罚款;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三)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三、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应遵循两个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很多,主要有三种:1)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2)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3)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四、建设工程索赔程序和要求

  1.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索赔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明效力、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各种会谈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地交接班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市场行情记录;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3.索赔报告

  1)索赔报告内容。完整的索赔报告应包括以下四个部分:①总论部分。一般包括序言、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名单。②根据部分。主要说明自己具有的索赔权利,施工单位应引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说明自己理应获得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③计算部分。以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说明自己应得经济补偿的款额或延长时间。④证据部分,包括该索赔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证据资料,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2)编写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索赔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规的书面文件。重大的索赔,最好在律师或索赔专家的指导下进行。索赔报告的一般要求有以下几方面:①索赔事件应该真实。索赔报告中所提出的干扰事件,必须有可靠的证据或证明。对索赔事件的叙述,必须明确、肯定。不包含任何估计的猜测。②责任分析应清楚、准确、有根据。索赔报告应仔细分析事件的责任,明确指出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或法律条文,且说明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③充分论证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的实际损失。应强调由于事件影响,使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中所受到干扰的严重程度,以致工期拖延,费用增加;并充分论证事件影响实际损失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报告中还应说明施工单位为了避免和减轻事件影响和损失已尽了最大的努力,采取了所能采用的措施。④索赔计算必须合理、正确。要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正确地计算出应取得的经济补偿款额或工期延长。

  (作者单位: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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